透過從 JMP® 提交 SAS 程式碼建立的 SAS® 資料集導致 SAS 變數名稱無效當 JMP ®連接到 SAS ®時,SAS VALIDVARNAME 系統選項設定為 ANY,因為 JMP 對於欄位名稱更為寬鬆。如果從 JMP 內部提交的 SAS 程式碼建立的變數的名稱不遵循預設 SAS 變數名稱規則,則可能會導致類似於下列錯誤的錯誤。
錯誤:值不是有效的 SAS 名稱。
為確保 SAS 程式碼根據預期規則產生變數名稱,請將下列系統選項新增至要從 JMP 提交的 SAS 程式碼的開頭:
OPTION VALIDVARNAME=V7;
有關 VALIDVARNAME 系統選項的更多資訊可以在SAS 文件中找到。
[以前的 JMP 註 5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