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SE,
我認為有人可能遇到過這個案例並且可以幫助我 - 一位客戶已經預先完成了 DS Europe 的演示文稿,並且對他們的內部 IP 部門提出了一些擔憂:
「......我收到 Lonza IP 的問題,關於我應該如何在簡報中編寫「JMP」。我可以使用 JMP ©還是應該刪除版權符號?
我看到你的同事在去年的演講中在「JMP」之後使用了這個符號。
IP 同事的另一個擔憂是使用軟體螢幕截圖是否需要 JMP 的批准。我告訴他們,您甚至鼓勵提供使用您的軟體的範例。
您是否同意此聲明,或者我是否應該請求 JMP 的特別批准才能使用此聲明?
……”
以前有人解決過類似的問題嗎?感謝任何幫助。
佛洛里安
他們應該在第一次提及時使用 JMP®(請注意,這是 R 而不是 C),後續提及不需要 ®。
JMP 的螢幕截圖和輸出是可以的,值得鼓勵。
將它們發送至@Csanger1978和@Hailee_Austin以獲取更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