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可以在JMP15 Pro的“估計”中獲得“多個比較”選項?我看到“多重比較”選項大多數在模型中包含分類變量時可用。當您只有連續變量時,它也會顯示出來。當您在模型中同時包含分類變量和連續變量時,它變得很嚴格,因為您只能測試分類變量級別的整體平均值,而不能測試給定連續變量級別的平均值。此外,如果模型中有混合變量,則“多重比較”選項似乎不可用。
回复:什麼時候可以為JMP15 Pro在“估計”中獲得“多個比較”選項?我相信由於組件加1的約束,多重比較的問題是不可能的。我對此並不完全確定,但相信它是真實的。請記住,Scheffe模型的參數實際上是不同的估計。線性回歸的典型統計理論並沒有真正適用。係數受約束。
至於分析器,請記住,分析器具有置信區間。預測A可能為90 +/- 5。預測B可能為87 +/- 5。因為87在預測A的範圍內,所以沒有真正的區別。可能不像多重比較那樣嚴格,但仍然非常有效。
回复:什麼時候可以為JMP15 Pro在“估計”中獲得“多個比較”選項?謝謝 @Dan_Obermiller ,
只是連續變量將不會顯示在多重比較窗口中,除非您選擇“用戶定義的估計”,如您提供的示例中所示。
您提到了混合模型規範的問題。我想知道的是,這是不可能的,還是簡單而又可行的。如果是後一種情況,是否應要求提供願望清單?
在我看來,例如“主要影響包括截距”這一事實並不能阻止對比度矩陣的定義,如果您想繪製因果關係推理,只會使它的解釋變得困難(因為缺少更好的詞)。。但是,從100%的預測角度來看-混合物模型再也不會出現-仍然可以進行比較-例如,當您要優化配方時,使用模型分析器,則有多種組合預測響應接近最大期望值的組件級別,並且您想測試這些組合之一的預測響應是否等於其他組合的預測響應。
回复:什麼時候可以為JMP15 Pro在“估計”中獲得“多個比較”選項?法比奧
首先,我假設您指的是在擬合模型>估計>多重比較中找到的多重比較。
如果模型中既有類別變量又有連續變量,則仍然可以獲得涉及連續因子的多個比較。您需要選擇“用戶定義的估計”。在我的簡單示例中,有一個分類因素,即“美國”和“國家”級別的聯賽。有一個連續的因素,即專業學位。您必須指定要測試的分類因子級別,因為不允許對分類因子進行插值。連續因素的測試僅在分類因素的特定級別內有意義。

至於混合變量,多重比較將特別成問題,因為Scheffe混合模型沒有典型的參數估計。例如,主要效果包括總體截距,因此需要進行多次比較才能從某些或可能所有級別中除去總體截距。最重要的是,與不受約束的模型構建空間相比,混合物成分的整體測試有很大不同。
我希望這個信息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