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列表大小分配給變量而不是頻繁使用N項功能是否更有效?嗨,
我經常使用用戶輸入列表的大小來結束“for循環”。我通常只是用
For (i=1, i<=Nitems(list), i++,
"Blah Blah"
)
如果我有很多for循環,聲明A = Nitems(列表)並在所有for循環中調用此變量更有效嗎?
謝謝。
Re:將列表大小分配給變量更有效,而不是經常使用N項功能謝謝!這只是一個出於好奇的問題。謝謝你教我 Tick Seconds() 和惠普時間() 。
學習新東西很好。
Re:將列表大小分配給變量更有效,而不是經常使用N項功能存儲第一個函數調用的結果比再次調用函數更有效。另一方面,我很少打擾,因為劇本往往如此之快,不值得節省。
您可以通過致電查詢您的代碼 Tick Seconds() 要么惠普時間() 在測試代碼之前和之後檢查時間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