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_zh-TW
關於價值標籤效用的困惑你好,
假設我有一列數據,數值從1到10,我想根據此列中的分組值分析一些因子。我已經為列分配了以下值標籤:
'1到5'
'6到7'
'8到10'
現在我轉到Graph Builder並將此列設置為“Group X”。Graph Builder不使用我指定的值標籤來分組數據,而是使用:
1-2
3-4
5-6
7-8
9-10
為什麼Graph Builder不使用我指定的分組?我該怎麼接近這個?
注意:我應該補充一點,我的第一直覺是使用公式創建一個新列,從原始列中的數據生成這些分組;然而,在嘗試這樣做時,我了解到我不能使用條件函數來創建與原始數據類型不同的數據類型(換句話說,數字到字符),所以這似乎是一個死胡同。
問候,
斯特凡
添加了有關備用策略的說明
消息由:sfkeydel編輯
消息由:sfkeydel編輯回复:關於價值標籤效用的困惑謝謝,婁 - 我會試一試。回复:關於價值標籤效用的困惑我用公式編輯器創建了一個新專欄。
如果(
:第1列== 1,然後是“L”,
:第1列== 2,然後是“L”,
:第1列== 3,然後是“L”,
:第1列== 4,然後是“L”,
:第1列== 5,然後是“L”,
:第1列== 6,然後是“M”,
:第1列== 7,然後是“M”,
別的“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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